1.宣传动员。赛前,在“金华文化”“金华旅游”等公众号宣传,各县(市、区)文旅局做好所在县(市、区)的宣传发动工作。
2.由各县(市、区)局做好推荐选拔,推荐2-3支代表队,每支队伍3名选手。
3.选拔内容为自选研学资源和课程主题,围绕金华市范围内的基地营地、景区等资源,有明确的目的性研发1课时(45分钟)的研学课程。课程要符合国家教育方针,教学目标明确,要素齐全,内容丰富,逻辑清楚,结构完整,具有较强的教育性和实践性。研学课程撰写文本以研学旅行所用教学方案方式呈现,以电子版PDF格式提交。
决赛采用现场比赛方式来进行(团体赛,每队3名成员)。比赛时间为一天,包括3个项目:研学旅行课程设计、研学旅行课程展示、应变能力考察。
(2)比赛开始前一天现场抽签选定一个主题,可选择1个或多个研学基地/营地/景区点位,进行研学旅行产品策划设计。选手应充分结合金华深厚的文化资源,推进文旅的深层次地融合,同时最大限度地考虑研学课程策划设计的背景、原则、标准、主题、目标、时长、对象、方式方法、评价、安全保障等因素。
(1)研学旅行线路方案讲解由代表队选派1名选手现场脱稿进行,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。
(2)选手展示用的PPT格式应设置为pptx,并能确保通用软件正常播放。
代表队3名选手均上台,由现场评委根据选手提交的研学旅行线路方案(纸质版本)和现场讲解情况做自由提问2-3个问题,选手即时回答。
决赛成绩由研学旅行课程设计、研学旅行课程展示、应变能力考察三项构成,重在考察研学旅行指导师的综合素养和现场应变能力。各单项权重如下:
2.决赛选手在比赛前可熟悉比赛场地,但现场不提供音响、PPT播放等服务。
3.决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检录地点,凭身份证进行检录。检录时间开始10分钟内未到取消检录资格,比赛开始5分钟内未到取消比赛资格。
4.观摩人员在赛场指定的观摩区观摩比赛,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接听电话,不得高声喧哗。
6.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信工具和其他未经允许的资料、物品进入比赛场地,不得中途退场。如出现违规、违纪和舞弊等现象,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。
7.决赛选手在规定时间依次入场候赛,在前一位选手退场后由主持人宣布上场,确认现场条件无误后点头示意,由主持人宣布开始比赛,计时开始。现场安排倒计时提示。
9.决赛过程中,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,保证自身安全,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;若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,由大赛裁判长根据竞赛规程中的预案视详细情况作出裁决。
10.研学旅行课程设计、研学旅行线路展示比赛的成绩,由评分裁判现场打分,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,取平均分为决赛最终成绩。
11.成绩公布后,决赛选手若对成绩有异议,应在公布后,向大赛组委会书面提出复核申请。
(1)分值设置:决赛总分100分,其中:研学旅行课程设计50分,研学旅行课程展示30分,应变能力考察20分。
(2)邀请评委若干名,裁判长1名,监督仲裁员1名。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打分,不得相互讨论,不得干扰其他评委打分。
(3)成绩排序:决赛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,经评委组签字后进行公布。成绩公布无异议后,由监督仲裁员在成绩单上确定签字。
(1)研学旅行课程设计、研学旅行课程展示。这两项内容在同一场地依序完成。根据评分标准,为每支代表队评分,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。得分的计算方式为:去掉一个最高分,一个最低分,取其他裁判的平均分为每支代表队最后得分,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。
团体一等奖1支队伍,团体二等奖3支队伍,团体三等奖5支队伍,优胜奖若干。
(一)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,原则上不再更换。比赛开始后,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。
(二)比赛期间,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与赛事相关的电子类、纸质出版物等进出赛场。
(三)不服从赛场工作人员指挥,扰乱赛场秩序,干扰其他参赛选手比赛,警告后拒绝服从的人员,经赛项专家组、评委组裁定后,可取消其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。
(四)研学旅行课程展示顺序由比赛前一天抽签决定,如领队或选手代表未能按时到场抽签,请服从大赛安排的比赛顺序。
(五)各代表队参赛人能根据地方特色和参赛需要自主选择着装,但同一代表队参赛选手着装应统一。
(六)大赛组委会根据各赛场情况发放观摩证。观摩人员不得在比赛中通过语言、手势、通讯工具等各种方式对参赛选手进行提示,违者取消参赛选手成绩。
每支参赛队伍由3名队员组成,参赛队领队由所在县(市、区)文旅局人员担任,队员为注册地在该县(市、区)内从事研学旅行的文旅企业的从业人员(报名时需提供参赛队员在该企业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),每个县(市、区)推荐2-3支参赛队伍。
于4月30日17:30前将报名表及课程设计的具体方案以PDF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,文件名为地区-代表队-姓名。
请各参赛代表队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报名表(电子版)及课程设计的具体方案以PDF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,文件名为地区+代表队+姓名,资料完整提交后视为报名成功。